【2023-09-09】
一直以来,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都面临着巨大挑战,为此,行业一直在积极探索更多元化的创新处置方式,以实现清收效率和合规安全的平衡。
而在众多创新方式中,调解备受关注。介于诉与非诉之间的调解被个贷不良市场所看好,并成为个贷处置转型的新契机。
此前,个贷不良资产的处置一般以催收为主、诉讼为辅,自2018年以后催收处置受到诸多监管,处置作业开展变得愈发艰难。期间尽管诉讼曾被屡屡提及但考虑到成本及司法资源等诸多限制性因素,也始终未能成为主流。
在监管政策日趋严格和国家鼓励推动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大环境下,机构需要建立“催调诉一体化”的处置体系,因案施策在不同阶段选用更适宜的处置方式,通过精细化运营充分发挥不同手段的优势,提高清收速度、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合规安全。
什么是调解
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在个人不良处置领域,相对于催收而言,调解增加了公正、平等、依法合规的程度,起到弱化冲突的基础上妥善解决矛盾的作用。
2019年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体现了中央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和价值的肯定。而调解则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最重要的一种方式。为落实党中央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一系列文件推动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这些都为调解应用于个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司法大环境。
为什么调解会被重视
作为理性、公正的法官之所以锲而不舍地选择调解这种很可能徒劳无功的方式处理案件,不仅仅是因为责任义务所在,更是因为调解对案件当事人来说,是一种合法、高效、低成本解决金融纠纷的方式。在个人不良处置领域,调解这种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实质上反映了债权人、催收方和债务人的两方群体多年博弈的一种再平衡。两方的博弈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之前相当长时间,债权人和催收方强势要求甚至迫使债务人还债,债权人和催收方处于绝对强势地位。
第二阶段:近几年,债务人反抗不合法合规催收以及第三方反催收机构的兴起,也包括扫黑除恶及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市场不断规范和完善,债权人和催收方好像感觉自己有点成为弱势群体的意思。
第三阶段:当前及将来,通过以调解为代表的方式,各方平等协商解决矛盾。债权人要为自己放松风控和激进业务扩张付出一定代价,其具体表现就是不良处置中作出一定妥协。催收方依法合规展开催收,带有草莽江湖气的催收方式及催收公司逐渐消失。而债务人群体,则既不逃废债也不再受暴力催收困扰,或约束欲望努力赚钱还债,或申请个人破产,逃离债务漩涡从而实现自我救赎。
正是由于调解顺应了这种各方利益不断博弈到再平衡的趋势,各方在解决债务纠纷时才会越来越多的采取调解的方式。
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的区别
从调解与诉讼两种方式展开
1. 从概念上可见,调解更注重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具有意识自治性、非严格的规范性等特点。诉讼则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加下,以国家公权力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机制。
2. 从适用范围上来看,诉讼范围最广,适用于任何一类民事纠纷。我国目前对调解的实践来看,调解的适用范围相对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因财产关系而产生的纠纷,还适用于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范围更宽,可以和诉讼类比。
3. 调解一般不公开,诉讼一般公开进行,那么如果纠纷内容涉及商业秘密,或有“不可告人”的事情,不妨避免诉讼。
调解的优势
调解在解决纠纷方面,与诉讼、仲裁、自行协商相比,有许多独有的优势,具体到个人信用不良的处置领域,调解的优势如下:
1. 以协商和相互妥协而非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实现双赢和社会和谐稳定;
2. 相对催收来说合规程度更高;
3. 债务人自动履行的概率总体上比判决更高;
4. 节约司法资源,符合法院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的要求;
5. 相对诉讼来说成本更低,包括时间和费用成本,同时法院调解书和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备与法院判决同样的强制执行力;
6. 非公开性,有利于保护债务人个人隐私,也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商业秘密和声誉;
7. 债务人按照调解方案还款可以避免判决书的公开以及被强制执行后被采取失信、限高等措施。